周口市民政局 关于公布各县(市、区)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认定求助电话和市级监督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保障工作,现将各县(市、区)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市级监督电话公告如下: 一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、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。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强制隔离戒毒、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联、被撤销监护资格、被遣送(驱逐)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;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,另一方符合重残、重病、服刑在押、强制隔离戒毒、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、失联、被撤销监护资格、被遣送(驱逐)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。 二、各县(市、区)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 川汇区民政局:0394-7718956 示范区民政局:0394-7735637 开发区民政局:0394-8304870 港区民政局:0394-8597077 黄泛区民政局:0394-2291126 淮阳区民政局:0394-2682186 沈丘县民政局:0394-5222223 郸城县民政局:0394-3298077 项城市民政局:0394-4321288 太康县民政局:0394-6822543 扶沟县民政局:0394-6209188 西华县民政局:0394-2533179 商水县民政局:0394-5883699 鹿邑县民政局:0394-7982677 三、市级监督电话 周口市民政局:0394-838011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