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持续改善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,不断提升摩托车、电动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、安全意识、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,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,全力守护人民群众交通安全。
整治行动中,民警采取“教育+劝导+整治”的方式,针对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出行方便灵活、分布广的情况,采取巡逻整治和固定岗点查处相结合的勤务模式,加大重点路段、路口和集贸市场、商超等重点场所的见警率、管控率,确保全面覆盖,对骑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查纠治理。同时,通过在路口地面喷涂宣传标语,鼓励不文明骑乘人员参与交通志愿宣传劝导活动,引导警示广大群众出行时更加自觉规范佩戴头盔。
周口交警提醒,头盔不是扣在头上就行,也不是放在车筐里就行,规范佩戴才能确保安全。保护生命安全,从“头”开始,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安全头盔,太大或太小都无法起到保护作用。要水平佩戴,不要前仰或者后翘。最重要的是系好下颌带,下颌带要紧贴下颌,调整好长度,以有约束感为准,避免被撞击时头盔飞出。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当意外发生时,头盔可以缓冲大部分撞击能量,以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。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出行,正确佩戴头盔是最后的安全保障! |